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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1988年開始,我國嬰兒托育系統有機構式托育、家庭托兒二種。

台北市設立了第一家托嬰中心。早期,托嬰中心由護理人員設立,因此以照護為主。這幾年家長的需求改變,托嬰中心的性質也產生變化,幼兒教育進入核心,不僅僅是照顧層面,也將教養問題視為重要的課程之一。本文就筆者觀察托嬰中心的變化,提出看法討論

 

(一)托育趨勢致使托育品質需求提高

嬰幼兒進入托嬰中心,提升托嬰中心服務品質、強化托育人員專業知能之首務為推廣「嬰幼兒的課程」。近年來,各國學者陸續提出「嬰幼兒也須要課程」的論點,因為嬰幼兒期的前三年當中,幼兒腦部的發育速度比其他時期來得快(李永怡、黃淑芬等)。時下托嬰中心課程琳瑯滿目,目不暇給。舉凡嬰兒按摩課程、音樂課程、嬰兒游泳課程、嬰兒瑜珈課程,坊間嬰幼兒課程種類繁多不及備載,卻似乎缺乏根據理論基礎與科學研究的系統性整理,以提供托育人員參考與學習。

 

(二)「遊戲」是兒童的基本權利

聯合國於 1948 年發表的兒童權利宣言中,宣稱遊戲如同營養、居住、健康照顧和教育一樣,是兒童的基本權利之一(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)。遊戲在幼兒發展與教育領域具有重要的意義,因此,李宜賢教授提出:遊戲對寶寶而言是學習的基礎,而一個具有豐富的成長和探索經驗的小寶寶期就是好的開始。FrostWortham Reifel 等幾位學者提出皮亞傑從 10 個月大的女兒賈桂琳身上,觀察到一個遊戲的早期形式。部分研究指出嬰兒發展與遊戲之間的關係縝密不可分(吳麗媛等人)。遊戲有助於嬰幼兒之動作技能發展、認知發展與擴散思考、語言發展、社會發展、情緒發展。由此可知,遊戲是嬰幼兒從事了解,探索週遭世界的過程,遊戲與學習是緊密結合的。

 

(三)提升專業化嬰幼兒課程

「課程」與「遊戲」在嬰幼兒的成長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。究竟如何規劃托嬰中心的課程對嬰幼兒才有實質的意義與幫助?內政部兒童局委託國立台北護理學院副教授楊曉苓等人進行「0-2 歲嬰幼兒適性發展學習活動綱要之研究」(楊曉苓等人),後續並將研究報告成果延伸發展,研訂出「嬰幼兒適性發展活動指引」,提供機構式托育服務、或是居家式托育服務,將之當成照顧嬰幼兒時遊戲互動的參考。在「0-2 歲嬰幼兒適性發展學習活動綱要之研究」(楊曉苓等人)中,以文獻調查、焦點團體座談、問券調查、現場測試、訪問等研究方法,逐步建構發展出 0-2 歲嬰幼兒適性發展學習活動。現場測試中,透過每一位嬰幼兒提供不同的複雜度,以及不同層次的遊戲活動,符合嬰幼兒的階段發展任務,引導托育人員如何把嬰幼兒帶入學習世界。

 

以上三點是目前國內托嬰中心,在嬰幼兒課程的實施上,亟需考量的重要元素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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